湖北省資產評估機構法定業務服務收費標準
湖北省物價局 湖北省財政廳2011年3月14日發布
鄂價工服規[2011]24號
一、計件收費標準
(一)一般評估業務收費標準
以交易、出資、改制改組、清算、租賃、課稅、清產核資等為目的的評估業務
檔次 |
計費額度(萬元) |
費率(‰) |
1 |
100以下(含100) |
7.5 |
2 |
100-1000(含1000) |
4.0 |
3 |
1000-5000(含5000) |
1.2 |
4 |
5000-10000(含10000) |
0.75 |
5 |
10000-100000(含100000) |
0.12 |
6 |
100000以上 |
0.10 |
單項資產評估收費起收點為20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二)特殊評估業務收費標準
證券、期貨、金融相關評估業務、以訴訟、仲裁為目的的評估業務、以無形資產為評估對象的評估業務為特殊評估業務,收費標準可上浮40%,起收點為10000元。
二、計時收費標準
1、合伙人/部門經理400元/小時
2、注冊資產評估師300元/小時
3、助理人員180元/小時
注:
1、以上表中所列費率為基準費率,資產評估機構可在規定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上下浮動20%確定收費。
2、計費基數:單項資產評估按帳面原值計費;整體資產評估按賬面資產總額;無形資產、無賬面原值的資產評估按評估值;涉及債權、股權按債權額、股權額并適當考慮相關單位資產總額。
3、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相關業務收費按證券、期貨、金融相關評估業務標準執行。
湖北省資產評估機構基本業務說明
本說明旨在明確涉及評估機構服務項目的工作內容、專業勝任能力要求及執業準則,便于委托雙方的協作與制約,為保證執業收費協議的落實提供依據。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新興業務將會不斷出現,因此,本說明僅供有關各方參考。
一、出資評估
內容:針對在中國境內注冊登記并參與年檢的公司、相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設立及變更時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評估。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熟悉公司法、公司注冊登記年檢、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注冊登記及年檢的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精通不同類型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評估。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
二、交易評估
內容: 針對雙方以貨幣為媒介對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非貨幣財產間的價值交換為目的的評估。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類型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評估專業知識。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
三、改制改組、清算評估
內容:針對改制改組企業資產狀況或企業價值評估;破產企業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清算評估。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類型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評估專業知識;精通企業改制、清算清產核資業務流程;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
四、清產核資
根據專項工作要求或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開展的賬務清理、資產清查、損益認定、資金核實和價值重估,對企業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進行重新估價。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類型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評估專業知識;精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
五、課稅評估
內容:評估在不動產稅收中的運用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類型不動產(含土地使用權)等評估專業知識;熟悉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熟悉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及相關不動產評估準則。
六、租賃評估
內容:為確定出租人讓渡使用權應向承租人收取費用(租金)基數的評估。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精通不同類型不動產、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等評估專業知識;精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
七、證券、期貨、金融相關評估
內容:對在中國境內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創業板、三板市場上市或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精通上市公司經營流程,熟悉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熟悉中國資本市場、證券交易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
八、訴訟、仲裁評估
內容:受司法、仲裁機關或當事人委托對涉及民事糾紛的資產予以評估。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精通司法訴訟、仲裁有關鑒證事項規范,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
九、無形資產評估
內容:對特定主體所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的評估。
專業勝任能力要求:按照評估準則的要求,采用合適的方式高質量完成特定領域評估項目所具備的知識、技能和執行能力;評估師的綜合能力與評估對象的專業領域及其細分評估市場邊界保持必要的匹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